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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城区将设“蓝黄橙红”牌预警灾害天气 |
200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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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 :江西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将分为四级十类,电力、交通、水利等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单位在收到预警信号的信息通报后,应当及时做好防御工作。从2006年1月1日起,江西省将采取蓝黄橙红四种颜色预警灾害天气,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在城区的显著位置设置预警信号电子显示牌。
据了解,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信号总体上分成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结冰等十类。
来源:《南昌晚报》 文/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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