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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南昌市中招办获悉,2008年城区初中招生地段范围已经公布。从6月28日起至7月3日止,小学毕业生和家属按照家庭实际常住地址,凭义务教育登记卡、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布的招生地段内初中学校报名。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去年开始在中招工作中实行了从普通重点高中、普通重点建设高中的统招计划中划出2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的政策,今年又将均衡招生的计划比例提高至30%。同时规定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只有家庭常住实际住址属于初中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并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该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才能纳入均衡生招生指标分配基数,跨地段、跨学区的借读生不能获得均衡生招生指标数。
各招生学校会对到校报名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认真登记审核,对确属本校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完善报名预录手续,对审核中发现的所填住址不实等问题的学生,按洪教基字[2008]11号《南昌市200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校报到的学生,招生学校会组织人员上门家访,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初中招生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成果,动员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子女到校报到。对明确表示不来指定地段初中学校报到者,会请家长或监护人填写自动放弃作为该地段内正常生源录取资格的书面材料并签名。各招生学校将到校报到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于7月7日上报市中招办。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南昌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到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身份证、本市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养老保险凭证、户籍地乡镇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无监护条件证明,于6月28日至7月3日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办初中学校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办理入学手续。(李江敏 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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